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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統一發票處理流程

核准機關: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中正分局 核准文號:財北國稅中正營業字第1000027052號
電子發票說明

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20002795號 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,於本網站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資訊,將於期限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,消費者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消費紀錄。

本作業辦法,全文請見電子發票作業平台公告之內文:本作業規定全文

有關見電子發票作業可參見電子作業平台:

發票狀態說明

根據財政部訂定之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之第十七條:

在您付款完成、出貨後,mymall購物商城,就會開立電子發票(三聯式發票除外),並將把圖檔儲存在網站上,您可隨時到訂單查詢頁查詢您的查看您發票內容及相關訊息。查詢介面請見下方圖示:

電子發票作業重點說明
  • 所有二聯式發票(未打統編、抬頭者)皆皆依據消費者指定發票載具類型於發票開立後,於訂單查詢頁呈現發票檔,消費者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消費紀錄,如您有需要,可至訂單查詢「發票內容」頁按下「申請發票紙本」,填妥收件人姓名/地址等資料後,即可索取發票正本。
  • 如您於訂購時選擇將發票捐贈,依據法令規定,已捐贈的發票無法索回,如有退換貨需求,Mymall購物商城將會將該發票作廢。且為了保障受贈單位的權益,捐贈發票電子檔將不顯示,謝謝您。
  • 三聯式發票(有打統編、抬頭者),將於交易完成且確認無退貨需求後,列印寄出至訂購時所指定的發票地址。